扬子晚报网1月16日讯(通讯员 黄子栩 记者 万凌云)小梅(化名)抱着刚出生的男婴,却没有一丝为母的喜悦。这个孩子是自己未婚生育的,连孩子的爸爸小王(化名)都不知道他来到这世上。16日,记者从扬中警方获悉,在斟酌无奈后,小梅就想到将这未婚生子送与他人,但事后反悔报警。
警方介绍,2018年小梅与小王相识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,小梅家人知晓后因多方原因不同意二人交往,但小梅并没有与小王斩断情丝。就在2018年4月,她发现自己怀孕并告诉了小王,但小王却不在乎怀孕一事,小梅又不敢告诉家人。就这样,一天天过去,一直拖到1月4日将孩子生下来,自己却不知所措。
对于未婚生子,小梅觉得难以见人。当其想到家人和小王并不知道孩子的事情,以及自己的经济能力,斟酌再三她决定将孩子送人。于是,小梅就托朋友打听是否有人愿意收养孩子。
6日朋友传来消息,扬中有一个家庭想要收养孩子。急于出手的小梅,于当天中午在朋友的带领下,就与领养人见了面。
经过一番商谈,小梅自愿将孩子送给领养人抚养,随即小梅将相关手续交给领养人。谈妥之后,领养人就把孩子带走了。
然而,在孩子被领走后,空落落的小梅感到心里十分难受。想到自己怀胎十月,刚刚出生的儿子连眼睛都没睁开看看就被送走了。左思右想之后,小梅后悔万分,决定将孩子要回来。随后,小梅就联系了领养人。
双方在沟通归还孩子的问题上发生纠纷,不得已小梅来到扬中八桥派出所报案寻求帮助。
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,最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。目前,事情得以解决。
警方就此提醒广大群众:领养孩子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领养手续。国家对领养孩子有着严格规定,领养人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,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,办理正式收养等手续才能领养孩子,一些私下将孩子送人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 |